SUCCESSFUL CASES
30歲,在自己眼里正是事業(yè)小有成就,人生可期的好年紀;在父母眼里,卻是找不到對象的剩男剩女。被催婚,成為了與父母交流的主要內容。有些人能扛得住這種壓力,有些人卻只能在父母的壓力下倉促相親,倉促成婚。
趙女士,就是被催婚的一員。30歲的她,工作能力出色,長得也很漂亮。但是之前為了工作,忽略了感情的事,現在家里催婚催到她頭都大了。通過熟人介紹,她認識了李先生。李先生比趙女士大7歲,雖然相貌平平,但是有一份穩(wěn)定的工作,家境條件也還不錯,人也老實本分。兩人說起家里催婚的事情,頗有共同語言。經過簡單的了解后,兩人就迅速結婚了。婚后不久,趙女士生下了兩人的兒子李小弟。
本以為孩子的出生會為兩人的關系改善帶來新的契機,卻未曾想,是加速了這段婚姻的結束。
1、大齡被催婚,倉促成婚埋隱患
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兩人婚后一直沖突不斷。新婚的甜蜜也被養(yǎng)育幼兒、操持家務的瑣事替代,鮮花和情話也變成了尿片子奶瓶和相互抱怨。性格倔強的兩個人,誰都不肯低頭,就這樣任憑感情在倔強的情緒中漸行漸遠。后來,李先生自己搬出去住了,僅周末回來看看孩子。慢慢的,除了問問孩子,雙方都不再聯系對方,這大概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吧。
李先生的不聞不問讓她對婚姻心灰意冷,雙方都覺得夫妻感情徹底破裂,已無恢復和好的可能。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,哪怕不是在北京,趙女士還是想找北京專業(yè)的婚姻家事律師來代理自己的離婚訴訟。多方電話咨詢后,她選擇委托北京銀雷律師事務所代理她的離婚案件,李紅英律師與她進行了電話溝通。
李律師與她溝通完以后,迅速瀏覽了的趙女士發(fā)過來的材料,了解了她的主要訴求是:離婚,拿到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、撫養(yǎng)費,讓對方承擔訴訟費用。
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,趙女士雙方對于離婚沒有任何異議,都想盡早結束這段痛苦的關系。孩子的撫養(yǎng)問題和財產的分割,是雙方爭議的焦點。
兩人都想要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,并為此爭執(zhí)不下。雙方的經濟條件都差不多,孩子也已經滿兩歲,還是男孩,趙女士在這方面并沒有太大的優(yōu)勢。
二人在婚后購有兩套房產,房款已全部付清,但是男方對于財產分割,并不配合。
2、撫養(yǎng)權歸屬,滿足雙方需求
趙女士擔心自己無法爭取到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,更別提爭取到理想的撫養(yǎng)費了,非常的焦慮。李紅英律師多次與她電話溝通,安撫她的情緒。
庭前的調解并未成功,第二次開庭時,正值疫情嚴重期間,李律師提前到當地進行隔離,以確保當天能順利出庭。開庭時,法官直接在庭上進行了調解,沒想到,這一調解就從上午十點,開到了下午六點。
接近8個小時,李律師有條不紊的一一拋出我方的訴求和相關證據,不僅說服了法官也說服了對方當事人。
第一、孩子撫養(yǎng)權歸屬。北京高院有個文件指出6歲以上孩子就可依據孩子意愿判決,但審判實踐中不會直接依此判決;2歲至10歲的孩子,從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出發(fā),法官對父母雙方的撫養(yǎng)條件進行權衡后判決,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較大。
從銀雷律師的辦案經驗來看,大部分離婚訴訟中孩子的年齡均在2歲至10歲之間,法官一般會看雙方的居住條件、收入情況、目前孩子與哪方形成了穩(wěn)定的生活。孩子一直隨趙女士生活,已經形成穩(wěn)定的生活環(huán)境,趙女士的父母一直在幫她撫養(yǎng)孩子,她個人的工作能力較強,收入不低于男方,趙女士的勝算非常大。但是,做事考慮周全的李律師還是整理出了大量趙女士與孩子相處、照顧他的照片,還有與學校老師的聊天記錄等等,增加具象的證據來影響法官的自由心證,只為幫助趙女士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。
在交流的過程中,李律師還發(fā)現趙女士與李先生之間并沒有多大的矛盾,兩人對撫養(yǎng)照顧孩子都非常的用心。同樣是母親的李律師非常能理解彼此的心情,于是她嘗試著提出了一種新的撫養(yǎng)模式——12歲之前由趙女士撫養(yǎng),12歲之后由李先生撫養(yǎng)。沒想到,這個提議讓雙方都很滿意,照顧到了雙方的需求,可以說是皆大歡喜。
第二、撫養(yǎng)費數額的確定。從司法實踐來看,在北京、上海法院涉及撫養(yǎng)費的判決中75%以上的撫養(yǎng)費數額都低于每月2000元,每月1500元左右最為常見。本案中,李律師為減輕趙女士日后的育兒壓力,向法院舉證了李小弟目前在讀幼兒園的學費支出情況,以及日常開銷、興趣班等的開銷情況。加上撫養(yǎng)權的協商讓李先生非常滿意,他非常爽快的同意了我方每月應支付3000元撫養(yǎng)費的訴求,這個數額遠高于當地判決的平均水平。趙女士對此非常滿意,有了這筆錢,能為她日后撫養(yǎng)孩子提供很大的經濟幫助。???推薦閱讀:妻子出軌離婚,銀雷律師成功幫助客戶維權!
3、財產分割,為女方爭取到優(yōu)先權益
本次開庭前,李紅英律師已經將二人涉案的資產算清了,主要資產是兩人婚后買的兩套房和100多萬的存款。
通過庭上調解的機會,李律師為趙女士爭取到一套房產,還有共同存款中的90多萬。由于趙女士現在居住的房屋分給了李先生,考慮到李小弟上學和突然變換居住環(huán)境會給孩子帶來心理壓力,李律師與李先生協商,闡明了自己的考慮后,李先生同意再給趙女士和孩子4年的房屋居住權。
雙方的相互理解和體諒,是這場糾紛中難得的溫暖。
趙女士對本次調解的結果非常滿意,還給李紅英律師送來了錦旗。李律師表示
“這個案件最終能夠順利調解結案,得益于銀雷律師依靠以往案例積累下來的經驗,摸清了當事人的真實訴求?!彼f:“通過“分段式”的撫養(yǎng)權分割,不僅滿足了我方的訴求,還以此為我方爭取撫養(yǎng)費和存款,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?!?/p>
末那大叔說:“寧可孤獨,也不違心;寧可抱憾,也不將就。讀得懂你訴求的人,才有資格走進你的生活?!币仓挥凶x得懂用戶的訴求的律師,才能更好的為客戶實現訴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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