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EAK THE LAW
當前的社會中,在就業(yè)、出行、購物等各種情形時,都是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權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,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了解一些法律知識,這樣在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了。在本文內容中我們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何正確認定進行了解答,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。
(一)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應綜合全案各種情況,如果被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所進行的毒品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毒品數(shù)量很小,受刑罰處罰較輕,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,而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也比較小,那么包庇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就小,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罰。
在實踐中要注意正確區(qū)分本罪與知情不舉行為的界限。
“知情不舉”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,而不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(fā),也沒有向司法機關作虛假證明,對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積極幫助,表現(xiàn)為消極不作為,這種消極不作為,由于我國法律沒有規(guī)定知情不舉罪,因此不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。
(二)本罪與包庇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區(qū)別在于包庇的對象不同,前者包庇的對象,必須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,而后者所包庇的對象,則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。
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包庇對象必須是已實施了《刑法》規(guī)定的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的犯罪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。???推薦閱讀:私自扣留他人財物犯了什么罪?
即包括尚未被司法機關發(fā)覺的犯罪分子和作案后潛逃尚未抓獲歸案的犯罪分子,也包括脫逃的未決犯和已決犯。
至于毒品犯罪分子所犯的具體罪名以及判處何種刑罰,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。
對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何正確認定的問題的答案,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,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,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“立即咨詢”按鈕,咨詢銀雷律所專業(yè)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