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工作報告
發(fā)表時間:2022-05-22 15:58買賣合同糾紛,2021年4月16日委托銀雷律所進行案件代理,2021年12月29日收到勝訴判決,告知客戶并向客戶郵寄判決書,2021年12月2日二審開庭,查閱判決書,梳理事實認定錯誤部分;檢索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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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合同糾紛,2021年4月16日委托銀雷律所進行案件代理,2021年12月29日收到勝訴判決,告知客戶并向客戶郵寄判決書,2021年12月2日二審開庭,查閱判決書,梳理事實認定錯誤部分;檢索案例
了解詳情 >>陳某法律糾紛案工作報告,查到標的咨詢電話(海淀法院委托北京xx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負責現場維護)010677551**,詢問公司案號(2020)京0108執(zhí)恢xxxx號。
了解詳情 >>鄧某某遺產繼承案件在2021年5月24日確定委托,2021年9月16日收到調解書,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書,拍照發(fā)群里;掃描調解書及證據原件并郵寄給客戶,雷主任挑選負責此案的辦案律師,并邀請入群。
了解詳情 >>民事案件定于2021年8月20日開庭,及時告知客戶,客戶去派出所不能立案,內部商量,為了客戶利益,協(xié)調律師陪同魏某去報案。
了解詳情 >>2021年6月8日,北京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調解,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(xié)議。被告支付原告保險賠償金10萬元,同時配合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原告同意。
了解詳情 >>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,委托時間:2021年4月30日,收到法院調解時間安排通知,6月8日9點半,多元調解中心,西直門外大街甲143號附近(凱旋大廈,國家造幣總局);看卷宗回顧案情;學習保險法和相關法律規(guī)定
了解詳情 >>朝陽法院知識產權庭譚某某法官來電,告知代理律師:訴前調解階段,未聯(lián)系上被告,接下來的送達可能也會存在問題;從程序上來看,訴狀的訴訟請求與事實、理由、證據之間的關系......
了解詳情 >>律師團隊對證據進行再梳理,與各項仲裁請求對應,討論風險點和建議應對方法。具體內容:1、律師團隊對證據進行再梳理,與各項仲裁請求對應,討論風險點和建議應對方法2、告知客戶暫時沒有提出勞動仲裁申請,原因是不建議在證據不扎實的情況下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。
了解詳情 >>勞動糾紛,已經收到人才(勞務)派遣勞動合同【部分】;聊天記錄;2020年10月勞務費銀行明細、2020年11月勞務費銀行明細、2020年12月勞務費銀行明細、2021年1月勞務費銀行明細、2021年2月勞務費銀行明細、2021年3月勞務費銀行明細......
了解詳情 >>溝通客戶,確認案件爭取未支付的部分工資,54000不再主張,主張對方未支付合法貨幣,而且該貨幣不在申請人控制下也并未實際提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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